第九十三章 抵押-《曼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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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很多钱么,拜托,我的钱可都是金家的啊。

    拿老丈人钱太多,也不是很合适。

    “怎么,舍不得花钱?”

    “帅哥,想找人家的破绽,就得有人当内应,田赋斌的保镖很厉害,每次都会提前到房间里去搜查,所以,能拍到证据的人,只能是跟他同床共枕的女人。这个道理你摸不清楚么?”

    好吧,算我白痴了。

    “人家把老底交给你,肯定被田赋斌所不容,你总得给人家足够的油水才行。”

    这可难为死我了,我以为几十万就能搞定,听她这么说,好像几百万都下不来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,还是时间太紧。

    我不打扰萧瑶,去找她介绍的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只谈了五分钟,那婆娘跟我要两千万,还说是看在萧瑶的面子上。

    宰人!

    不,因为我没钱,才觉得她是宰人。

    因为田赋斌每个月都会给她不少钱,不到一定的数目,她是不会帮忙的。

    出了这笔钱,我就得弄到更多的钱才行,做生意哪有明知道亏本还去干的。

    我现在这家公司的资产还不够两千万呢。

    看着电话,没脸跟金正熙要钱,我喝的酩酊大醉,心想着,干脆放弃,不搞公关行业了。

    大不了卖掉公司,另起炉灶,老丈人也不会说我什么。

    毕竟,这家公司在金家来说,无关痛痒。

    那夜,我没回家,一个人在酒吧外的车里睡了一夜,醒来之后,人又精神了。

    醉酒状态下想的事,清醒后觉得十分无能。

    做人,不能一味退让,遇到难处就缩手缩脚,那今后再遇到困难,是不是还要放弃呢。

    我考虑再三,决定把魔都其他几个生意拿出来做抵押。

    这件事,我不告诉任何人,先弄到两千万再说。

    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,想尽快脱手很难,价格会很低,我直接给了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各种证件摆在她眼前,就当两千万用,桌上的东西实际价值,其实已经超过三千万了。

    短发女人精致的伸出手,拿起来瞅了瞅:“你决定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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