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三章 快不行了-《曼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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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遗嘱两个月前就立好,苏省的生意归我不变,龙国的生意是我跟正熙的,其余归他另外两个女儿。

    夜晚,我跟金正熙躺在卧室内,二人没有身体上的冲动,只静静考虑问题。

    “正熙,当初我们结婚,也只是走个形式,如果你喜欢别的男人,我同意离婚,苏省的生意,我全还给你,我自己已经某了一份家业。为了感谢你,我公司的股份也预留给你一份。”

    我说这话不无情,是给她选择的余地。

    从始至终,我都没觉得金正熙真正爱过我,被一个女人爱着,那份感觉是很微妙的。

    那滋味,我在杨月的身上体会到了。

    说完话,我也沉默,静静等待她的答复,如果她不同意离婚,我愿意永远跟她这样持续下去。

    “就这样不好么,你现在生意做的大了,看不起我们金家了?”

    “不,没这回事,我只是……只是出于对你的尊重。没有金家,就没有我唐兴的今天,我对你们全家都是很感激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这样吧,你还是我丈夫,永远不变。”

    “正熙,你当初找我结婚,是为了让你爸爸放心,我觉得你有权利寻求自己的幸福。你不愿意给我生孩子,就是不爱我,那这份婚姻的实质又在哪里呢?”

    细想起来,我这几句话说的不像是我,有了钱之后,底气就足了,过去的我是不会用这种口吻跟她交谈的。

    但我发誓,我没恶意。

    “唐兴,我对男人很失望,曾经爱过,但很失败,以后也不打算在男人身上花心思了。所以,选择你,我是想让自己过的开心一些。苏省的生意全归了你,你自己又龙腾虎跃的,你现在找什么样的女人,都跟我无关了,咱们只是法律上的夫妻。”

    这话倒好像在对我下逐客令,听着蛮悲伤的。

    我拉着她的手,触摸着妻子的脸:“我永远不会做出损害金家利益的事情来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需要传宗接代,不孝有三、无后为大。”

    “正熙,给我生个孩子吧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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